中矿联召开资源税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
时间:2017-12-19

  12月14日,中国矿业联合会在北京组织召开资源税法修改征求意见座谈会,在京相关行业协会、部分企业等会员单位代表参加了会议。

  中国矿业联合会会长彭齐鸣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起草的有关情况;与会代表结合矿业产业实际情况就资源税设立的目的、征税对象、税率、减免政策、可操作性等发表了意见和建议。

  大家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站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伟大事业的高度来审视矿业的使命与发展方向、考虑资源税法的定位与作用。与会者一致认为,我国不仅是资源生产大国,更是资源消费大国,党的十九大提出“两个一百年”目标的实现离不开矿产资源保障与产业支撑,为确保资源安全,必须有一定的资源自给保障率,希望国家确定合理的税负水平,保持行业稳定发展,保障国家能源资源安全。

  与会代表达成共识,应理清各类税费关系,防止重复征税收费。要重点处理好资源税与权益金的关系,防止因重复收税导致企业负担过重,难以实现绿色发展;部分尾矿以前已经征收过资源税,要防止尾矿利用过程中出现二次征税问题。

  与会代表还就操作层面如计税基础、征收对象、税率浮动区间和减免税政策等问题提出了意见,希望出台资源税费制度鼓励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绿色开发,引导企业转型升级,做强中国矿业,推进国际矿业产能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