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迎接国家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座谈会召开
时间:2017-04-07

  4月5日,省国土资源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迎接国家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座谈会在济南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五部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介绍了各部门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共同讨论了《关于转发<通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和《山东省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省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李克强出席并讲话。

  李克强指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统一考核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又进一步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到2020 年全国要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高标准农田。各市要充分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粮食产能、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通知》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15-2020年)的批复》等文件要求,在各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高度重视,各司其职,主动进位,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做好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考核工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五部委对我省的检查考核。

  李克强强调,各市国土资源、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要以此次考核为契机,根据各自承担的建设任务,对本行政区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未开工的抓开工,已开工的抓进度,已竣工的抓验收,已验收的抓上图,始终将项目质量贯穿建设之中。各市要深入总结经验、反映成效、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通过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督促指导等措施,集中人员,落实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强化项目整改质量,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李克强要求,各市相关部门务必于4月20日前将已开工建设和已建成并通过验收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相关资料提供给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共同完成上图入库和信息报备工作。依据五部委《通知》确定的考核范围和考核内容,对本市2016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自评打分,形成自查报告,备齐自评打分依据的文件材料,联合报送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并对报告中的数据及有关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同时,要积极推进2017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确保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建设信息及时上图入库,做到高标准建设、高标准利用和高标准管护,切实落实国家“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

  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相关处室人员,省国土资源厅耕保处全体人员和省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参加会议。(厅耕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