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在济南召开
时间:2018-01-02

  12月27日上午,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群,副省长王书坚在济南主持召开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深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听取禹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和临沂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审议《禹城市深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充分肯定了禹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和临沂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取得的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禹城市在近三年的改革中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制度体系,并在不同地块的反复试验过程中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有力、试点成效明显,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临沂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今年开始启动,8月30日正式开业,是全国试点地区中第一个正式运行的土地二级市场,得到国土资源部高度评价。

  会议指出,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禹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和临沂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到明年年底结束,特别是禹城市新增加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责任重大、时间紧迫、任务艰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统筹指导,坚持问题导向,大胆试、大胆闯,创造山东经验,贡献山东智慧,确保试点圆满完成,向党中央、国务院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会议强调,统筹推进禹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和临沂市土地二级市场试点要把握工作重点,突出改革成效。一要在大胆探索创新上用力。按照国土资源部“一条主线、一个核心、三个关键、一个保障”的要求,着眼全面覆盖、深度融合,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加强规划引领,统筹深入推进禹城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探索完善临沂市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机制、创新运行模式、健全服务体系,同时不断总结、提升、完善,提高制度成果质量。二要在统筹协调改革上用力。要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之间的协同,三项试点与乡村振兴战略的协同,以及与其他产权制度改革的协同,形成改革合力,取得促进农业农村工作发展和农民增收“一举多得”的效果,最大限度释放改革的综合效应。三要在增强改革获得感上用力。土地资源与企业发展、群众权益息息相关。要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群众权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一切从群众权益出发来谋划和推进改革,充分尊重农民集体主体和农民个人意愿。四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在推进改革试点过程中要处理好目标与进度的关系、创新与规范的关系、一域与全局的关系、服务与监管的关系,确保圆满完成试点任务。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试点地方党委负责,省委直接抓”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改革试点的领导和协调,加强现场研究指导,加强总结提升推广,推动改革试点不断深化。

  会议原则同意《禹城市深化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于12月底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局长张璞,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李琥,以及省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临沂市政府负责同志,德州市政府、禹城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综合调控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