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  称:
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
索 引 号:
000014348/2008-00058
文  号:
发文日期:
2016年03月10日
发布机构:
bet-365首页
主  题:
其他
组  配:
事业单位
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及变更登记信息公开 

 

  一、法人登记事项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70000049554448XA

  2.单位名称: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

  3.宗旨和业务范围:承担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规划和项目计划编制的有关工作;承担土地综合整治示范项目筛选、运作和土地综合整治中外合作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办省土地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4.住所:济南市二环东路5948号

  5.法定代表人:李峰

  6.经费来源:财政拨款

  7.开办资金:908万元

  8.举办单位:bet-365首页

  9.人员编制:上年末20人,本年度20人

  10.从业人数:上年末19人,本年度19人

  二、业务开展情况

  (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1、配合省直有关部门起草了《山东省土地整治条例》(草案)。2015年9月24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正式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1月1日施行。该条例是我省制定的第一部有关土地整治的综合性法规,标志着我省土地整治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规范实施的新阶段。

  2、研究出台了《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鲁国土资规〔2015〕1号)、《关于增减挂钩指标分配的意见》、《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和《山东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等文件,使全省土地整治工作在制度化、标准化建设方面得到进一步提升。参与起草的《关于加快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立法的报告》、《山东省采煤塌陷地治理工作方案》、《山东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编制方案》、《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复垦项目管理办法》、《县级历史遗留废弃地复垦专项规划编制规程》等文件,为省直有关部门及国土资源部提供了政策及技术支撑。

  3、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全省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检查和验收,加快了项目实施进度,规范推进了土地整治实施管理。全省建成了一批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旱能浇、涝能排,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基本农田,耕地质量等级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有了较大提高,连续13年全省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

  4、大力实施增减挂钩项目,2015年共完成拆旧4.07万亩,涉及3.71万户,新建住宅3.74万户、593.14万平方米,公共设施69.97万平方米。利用增减挂钩指标新建各类项目562个。挂钩试点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加快城镇化的同时,有力解决了新农村建设“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等瓶颈问题,给农民群众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5、组织完成了我省2015年度耕地质量等别调查评价与监测工作。调度了全省135个县(市、区)耕地质量等别年度更新与监测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完成了市、县两级成果的3轮审查,在全国率先通过国土资源部检查验收。

  6、完成的《山东省乡镇国土空间整治规划编制与实施政策试点研究》和《山东省采煤塌陷地综合整治规划方案及技术方法研究》两项科研成果分别荣获2015年度省国土资源科学技术奖一等、二等奖;《统筹城乡发展的良策——关于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调研报告》,获得2015年省政府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郭树清省长对此做出重要批示。

  7、配合国土资源部土地整治中心、德国汉斯﹒赛德尔基金会成功举办 “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国际研讨会。加强了中外土地整治与农村发展的经验和技术交流,我中心做的《大力开展土地整治,促进农村全面发展》的典型发言,受到高度评价。

  三、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名称及有效期

  中国土地学会甲级《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有效期为2014年11月至2018年10月。

  四、资产损益情况

  2015年度,我单位上年度结余533.41万元,本年度收入1038.64万元,其中,财政收入720.74万元;本年度支出961.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9.16万元。我单位本年度净资产为1553.19万元,与去年相比,增加了238.91万元。

  五、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无

  六、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无

  七、涉及诉讼情况 无

  八、社会举报投诉情况 无

  九、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情况

  我中心按规定提交了2014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并及时在网络上进行信息公开,向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了备案。

  十、变更信息情况

  1.变更事项:法人

  变更理由:根据鲁组干字﹝2015﹞408号文件,潘光明同志退休,根据鲁政任﹝2016﹞23号任免通知,李峰同志为山东省土地综合整治服务中心主任。

  变更情况:单位法人由潘光明变更为李峰

  2.变更事项:开办资金

  变更理由:开办资金数额增加超过20%

  变更情况: 开办资金由622万元变更为90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