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首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办法
时间:2013-07-25

鲁国土资发[2011]91号


 
        第一条 为规范bet-365首页(以下简称省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明确工作流程和要求,及时向申请人提供优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国土资源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省厅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政府信息,是指省厅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第三条 除主动公开、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外,原则上都纳入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
        第四条 省厅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厅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

        省厅办公室负责申请的审查、登记受理、转办分送、告知书及相关材料的发送,协调做好答复工作。

        第五条 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制度。各处室确定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负责本处室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开展、协调和落实,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联络员名单送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联络员调整,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新的联络员名单报送备案。

        第六条 依申请公开工作应当遵循合法、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

        第七条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保密审查按照“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具体业务处室对拟以申请公开的信息依法进行保密审查。处室不能确定信息是否可以公开时,应当报经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查确定,或由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省厅保密委员会审查确定。

        (一)属于国家秘密的;

        (二)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三)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相对人合法权益受到不当侵害的;

        (四)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

        (五)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六)厅机关内部研究、讨论工作的;

        (七)与申请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免予公开的信息。

        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第九条  厅办公室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进行审查,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地址、用途、提供形式等)、内容描述准确(包括准确有效的文件名称和文号、项目名称、审批时间等)且有关身份证明材料齐全的有效申请,予以登记受理。

         (二)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以及因申请内容不准确导致无法检索查找相关政府信息的申请,告知申请人于10日内作出更改、补充。告知后,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更改、补充的,视为放弃申请。

         (三)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政务大厅代为填写《申请表》,经申请人签字、签章等方式确认后登记受理。

         (四)根据申请公开的内容,能够当场口头答复的,应当当场给予口头答复。

         第十条 收到申请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分管厅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 厅办公室根据申请公开的内容、处室职能分工等情况,于收到申请当日将《申请表》转主办处室办理。

         第十二条 主办处室自收到厅办公室转送的《申请表》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根据不同的答复类型,选择相应的告知书模板,起草告知书,准备相关材料,经本处室领导签字同意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一)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同时出具《bet-365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

         (二)不属于我厅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有关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同时出具《不属于bet-365首页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告知书》。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同时出具《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书》。

         以上三种答复类型,主办处室应当将告知书和相关材料直接转送办公室。

         (四)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但是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向申请人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同时出具《bet-365首页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

         (五)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同时出具《bet-365首页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

         以上两种答复类型,主办处室应当将告知书和相关材料送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 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收到主办处室转送的《bet-365首页政府信息部分公开告知书》或《bet-365首页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后,应当于4个工作日之内审核返回主办处室。凡涉及对重大或敏感性政府信息公开的,应当报分管厅领导批准后再作答复。

         第十四条 如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由主办处室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第三方在要求的期限内未作答复的,视为同意提供。但主办处室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经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报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第十一条规定的期限内。

         第十五条 厅办公室自收到主办处室转送的告知书及相关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告知申请人答复意见。

         第十六条 主办处室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公开的信息;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形式提供的,以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第十七条 告知书及相关材料一般为一式三份,发送申请人一份,办理处室存档一份,厅办公室存档一份。

         第十八条 为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效率,每张《申请表》只受理1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十九条 对于同一申请人就同一内容反复提出公开申请的,可以不予受理或不予答复。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参照山东省财政厅和物价局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省厅为依申请公开工作创造必要的办公条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经费应当纳入厅年度预算,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二十二条 省厅机关及其有关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处分:

         (一)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不提供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受理依法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的;

         (三)在规定期限内不作答复的;

         (四)篡改、毁改政府信息的;

         (五)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受损害的;

         (六)其他违反《条例》规定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 在执行本规定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所接触的国家秘密负有保密的义务。泄漏国家秘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 厅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驻厅监察组对厅依申请公开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负责受理申请人对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报和建议。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