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首页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6-11-22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6〕4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山东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鲁政办发〔2016〕23号)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强化工作落实,全面做好国土资源厅政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紧围绕“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的基本定位,深入推动国土资源管理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努力打造法制国土、阳光国土、服务国土。

  二、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严格依法公开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依法推进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工作,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坚持便民快捷的原则。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政务公开作为维护公众权益、方便公众生产生活的重要途径,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三)全面公开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等规定不能公开的以外,全面公开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进“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有效施政。

  (五)坚持统筹配合的原则。针对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多由三级部门共同形成的实际情况,推动全省国土资源系统三级联动、协调配合,统筹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力争做到横向全覆盖,纵向全连接,形成国土资源政务公开的整体效应。

  力争到2020年,全省国土资源政务公开制度基本健全,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体系基本形成,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更加透明,人民群众获取国土资源政务信息更加方便快捷。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做好已取消、下放、整合、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公开工作,重点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及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等相关具体内容,做好及时更新工作。(政策法规处和人事处负责)

  (二)积极推进规范性文件公开和解读。及时将国家、省、国土资源部制定并生效的规范文件进行公开。完成2012年1月1日以前制定实施的规章和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工作(政策法规处负责)。不断提升政策解读水平,对于省厅起草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将文件草案、草案制定背景、意见征集渠道、征集意见汇总和采纳及采纳理由等情况一并公布;政策措施文件与发布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规范性文件起草处室负责)

  (三)推进国土资源规划等信息公开。做好省批土地利用和矿产总体规划及调整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划处负责)

  (四)深入推进财务预决算公开。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将包括“三公经费”在内的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在厅门户网站和有关渠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按要求统一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上公开。(财务处负责)

  (五)加强耕地保护和土地整治工作情况公开。积极公开各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及工作开展情况;公开各市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项目的省、市、县配套财政资金及项目开展情况。(耕地保护处负责)

  (六)切实做好土地现状调查数据公开。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土地专项调查成果依法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后,积极向社会公开。(地籍管理处负责)

  (七)推进土地供应信息公开。做好全省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全省土地供应数据及地价动态监测数据的公开。督导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要求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实时发布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和供应结果。(土地利用处负责)

  (八)着力推进征地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报省政府批准的征地批准文件。进一步推进市县征地信息公开,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14〕29号)精神,督促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征地信息”专栏中及时公开“一书四方案”(建设用地项目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以及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相关信息。积极推进建立省级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尽快实现省、市、县三级公开数据信息共享,为公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征地管理处负责)

  (九)全面做好矿业权信息公开。将采矿权和探矿权新设、延续、变更、注销信息,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抵押登记备案等信息,及时通过厅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积极推进网上交易,将采矿权和探矿权出让及成交、转让信息按要求主动在土地和矿业权交易市场网上公开,稳妥推进矿业权出让竞争性交易环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做好地质勘查资质审批结果信息公开。(矿产开发管理处和地质勘查处分别负责)

  (十)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统计数据信息公开。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工作,及时、准确、全面统计并按要求公开全省国土资源综合统计数据、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及评审备案信息等。(调控和市场监测处、资源储量处分别负责)

  (十一)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和地质灾害资质审批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监测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利用多种平台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服务。发生重大地质灾害后,及时发布相关应急处置信息。实时公开地质灾害资质审批信息。(地质环境处负责)

  (十二)认真做好国土资源科技工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最新国土资源科技成果,公布全省国土资源科技发展规划和全省地热能开发利用工作规划及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科技与国际合作处负责)

  (十三)推进测绘地理信息公开。在省级基础测绘成果发布系统及时发布更新数据,为社会公众生产生活提供基础测绘地理信息保障。实时公开测绘资质审批信息,依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对测绘行政相对人诚信信息进行公开。(国土测绘处和测绘行业管理处负责)

  (十四)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信息公开。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对于省厅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对省厅挂牌督办的重大典型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挂牌督办通知、督办结果,并以适当方式向主要媒体通报;为督促违法违规严重地区加大整改力度,在厅门户网站公开在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中被警示约谈的市、县名单和后续整改情况,以适当方式向主流媒体通报约谈情况。(厅执法监察局负责)

  (十五)做好干部人事信息公开。完善厅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目,将人事工作通知公告、人事任免和人员考录等信息主动在栏目中公开。(人事处负责)

  (十六)推进行政许可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依法公开办事流程、依据、过程和结果。升级改造省厅门户网站,不断优化办事服务栏目,加快推进省厅行政许可等权力事项的在线查询和结果公示,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加便捷渠道。(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十七)积极做好社会关切信息的回应公开。认真落实《bet-365首页舆情监测和回应处置工作办法》,做好政务舆情监测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通过厅门户网站在线咨询、信访举报、意见信箱等渠道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回应工作。对重要政务舆情、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十八)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开展培训学习和业务交流,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统筹规划门户网站栏目设置,加强网络信息内容建设,消除栏目缺失和重复现象;加强数据库建设,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方便公众获取。(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十九)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予以书面答复。在处理内容比较敏感、答复难度较大的申请时,办公室要组织好协调会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的评议,确保申请人的知情权得到有效保障。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稳慎做好舆论引导和宣传工作,防范恶意炒作。(办公室和政策法规处分别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厅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厅领导工作分工,成立以厅长为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及厅信息中心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落实领导小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厅长办公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推进工作。各处室在厅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要求,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二)完善制度机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全省国土资源工作实际情况,深入调查研究,拟定出台省厅政务公开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措施,为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奠定坚实制度基础。(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三)提高队伍素质。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强对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督促市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各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升队伍素质,切实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回应的能力。(办公室牵头,有关处室配合)

  (四)加大考核监督力度。制定出台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各市国土资源局和各处室的年度考核,考核分值权重占5%;不断完善激励问责机制,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好的市局和处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对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对违反政务公开有关规定,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室、人事处、机关纪委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