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山东省国土资源工作“十三五”规划》中涉及资源储量工作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规划第1页,矿产资源现状。山东省矿产资源具有种类齐全类型多、资源较丰富、成矿时代多、成矿专属性强、分布范围广、区域特色明显的特点。全省已发现147种矿产资源,查明资源储量的有85种,其中石油、天然气、煤、地热等能源矿产7种;金、铁、铜、铝、锌等金属矿产25种;石墨、石膏、滑石、金刚石、蓝宝石等非金属矿产50种;地下水、矿泉水等水气矿产3种。查明的矿产资源储量较丰富,在全国占有较重要的地位。列全国前5位的有45种,列全国前10位的有76种,以非金属矿产居多。山东优势矿产在全国排名:第1位金矿、金刚石,第2位水泥用灰岩,第4位铁矿和第5位石油。保有资源储量大于或等于全国同类矿产保有资源储量10%的有:石油、岩金、自然硫、电气石、石膏等21种。
解读:1、目前,山东现已发现147种矿产资源,占全国发现矿产资源172种的85.5%;山东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85种,占全国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资源种类159种的53.5%。
2、矿产资源,按其特点和用途,通常分为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四类。
3、查明矿产资源,是指经地质勘查工作发现并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
二、规划第26页,增强地质公共服务能力。
“……加强地质资料信息化社会化服务,加强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地质资料汇交管理……。”
解读:1、地质资料信息化社会化服务。通过省厅和资料档案馆门户网站、地质资料阅览室等多种途径,按规定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地质资料的需求。
2、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是对矿产资源储量的类型、数量、质量特征、产地以及其他相关情况进行登记的活动。储量登记分为查明、占用、停办(关闭)矿山残留和压覆储量登记四类。
3、汇交地质资料是汇交人的法定义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加强对地质资料汇交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不履行地质资料汇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