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t-365首页关于公开抽签选择评估机构承担二O一五年探矿权价款评估项目的通告
时间:2015-12-01

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为强化推进政务公开,规范矿业权价款评估委托行为,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业权出让评估委托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81号)及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价款评估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国土资字【2015】389号)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拟对2015年7个探矿权价款评估项目(附件1),通过抽签方式公开选择评估机构承担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要求
1.熟悉山东地质工作情况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并且在山东境内进行过探矿权价款评估项目5份以上(包含5份)的矿业权评估机构;矿业权评估机构与探矿权价款评估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近两年内无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记录(需出具承诺函)。
2.参与评估的主要二名评估师应具有矿产勘查、矿业经济研究专业背景和评估过相同或类似矿种的评估工作,且执业年限在3年以上的参与评估的评估师。
3.提交相关证照扫描件及原件(验证用):企业工商营业执照;②探矿权采矿权评估年检的资格证书;③矿业权执业资格证书;④参与评估技术人员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地点
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8日下午4时(5个工作日)由矿业权评估机构或代理机构人员将报名相关书面材料胶装成册一套报省厅地质勘查处1501房间(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114号);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附件3)要如实填写,报名材料一次报齐为有效报名。
报名截止3个工作日省国土资源厅将在门户网站公布有效报名矿业权评估机构名单和公开抽签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地点及程序。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报名的矿业权评估机构均需派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每个机构限额1~~2人)参加在省国土资源厅举行的抽签活动,代表人名单请随报名材料一并报送。
三、其他事宜
1.探矿权价款项目评估要求详见(附件2),请严格执行。承担探矿权价款评估项目的评估机构提供的探矿权评估报告必须保证质量,评估报告必须经法定代表人和执业矿业权评估师签字。矿业权评估机构和矿业权评估师对矿业权评估报告的独立、客观、公正与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抽签确定的评估机构要与申请探矿权价款评估的探矿权人签订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约定探矿权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支付评估费等有关事宜。
      联系电话: 0531-88583628
 
附件:1、探矿权价款项目基本信息表
2、探矿权价款项目评估要求
3、矿业权评估机构报名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