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学习十九大精神做好新时期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时间:2017-12-27 15:09:00

  刘 泮 池

  

  党的十九大召开以来,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所做的十九大报告,结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实际,谈以下心得体会:

  一、认真学习十九大报告精神,坚定维护党的核心,时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十九大报告回顾了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和十八大以来党的工作,总结了五年来国家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和取得的伟大成就,描绘了国家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新时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大的理论和思想武器。

  (一)学好掌握好十九大报告的思想

  深入学习十九大精神,认真研讨十九大报告中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尤其要把握好报告的主题和灵魂,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提高学习效果,做到保质保量地完成学习任务,提升自身修养,把学习收获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开创工作新局面的昂扬锐气,肩负起主人翁历史重担,敢于接受压力与挑战,与祖国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共成长。

  (二)学以致用,坚持用十九大报告精神指导工作

  十九大报告已经绘就了中国到本世纪中叶发展的宏伟蓝图,明确了各行各业未来的任务和发展目标,报告透露着新时代社会主义哲学的智慧和思想光芒。比如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群众的工作方法、比如创新是发展的动力的论断、比如可持续发展中的绿色发展理论,保护绿水青山就是创造金山银山的辩证法、再比如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的矛盾解决法等等都要深入学习,转化为我们做好工作的原则和解决问题的办法。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当务之急就是要原汁原味、逐字逐句的学习十九大报告,特别是关于国土资源管理事业发展的重要论述,真正搞清楚、弄明白报告的精神实质、核心要义,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自觉用十九大报告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工作,积极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牢记使命担当,扎实履职尽责

  复兴之路,其景可赞其程也艰,百年梦想变成现实,必须要付诸于实实在在的行动。“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十九大报告中把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保护资源环境摆在重要位置,这些都与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息息相关,凸显了党中央对环境保护、土地及矿产资源合理、持续性利用的高度重视。我们每个人,特别是每一名党员,在每一个工作岗位,都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善于担当,在实际工作中做出实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应尽的力量。

  二、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做好新时代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在新形势下面临的问题

  在“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的新形势下,执法监察工作将会更加综合、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可以预计,在今后一段时间,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形式将出现新的变化:一是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情况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空间和形式更加丰富,在利益驱使下,很有可能出现更多的农村集体土地违法问题,给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带来新的压力。二是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权能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维护农民权益的任务和难度都会大大增加,给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带来新的挑战。三是建设生态文明,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势必执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尤其是对自然资源实行用途管制和统一登记确权将成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全新课题。四是综合执法的发展趋势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提出新的要求。

  (二)新形势下做好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几点思考

  1.强化执法监察观念。要依法行政,就是做到科学执法、和谐执法、依法执法相统一。一是进一步强化法制观念,完善规章制度。充分利用《土地管理法》《矿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修改完善的有利契机,建议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的制止权、查处权、强制权和其他行政权力予以明确,赋予必要的权力,便于基层执法监察人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具体操作,在立法层面上改变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缺乏有效制止、执法手段偏软偏弱的被动局面。二是强化责任观念,落实政府职责。各级政府是国土资源管理的责任主体,第一责任人,要将国土资源管理上升为政府行为,列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在工作中真正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努力推行国土资源管理“一把手责任制”,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作为管理干部的重要依据,努力争取将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让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真正担负起应尽的管理责任,继而从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违法占地、卖地、卖矿冲动,努力化解经济增长和资源保护的矛盾,将管理和保护真正落到实处。三是进一步强化维权观念,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保发展、保资源、保权益”中把“保权益”放在更突出的位置。

  2.优化执法方式。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深化监督。要加强事前防范,将执法监察工作提前介入到“批、供、用、补、查”各个环节,加强内部监督,改变目前存在的重项目审批、轻执法监管的现象,着力构建系统内部事前防范、事中巡查、事后监督的监管机制。

  3.从严执法监察。从严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实现从查面到查点、从注重土地到地矿并重,从重过程到重效果的新突破。一是进一步加大约谈、挂牌、案件查办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乱占耕地、严重侵害农民权益的违法违规项目加大监管力度,从严查处,从重问责。二是进一步加大矿山执法监察力度,实现地矿并重。三是启动省级违法案件直接查处制度,对社会影响大以及市、县久拖不决、处置不力的重点违法案件,由厅执法监察局直接介入查处,从严、从重作出处理,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